8月13日,廣東省醫保局印發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繼續實施醫保藥品單獨支付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國談藥單獨支付政策。為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用藥需求,促進國談藥落地使用,2023年9月起,我省實施《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保藥品單獨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單獨支付的定義、藥品范圍、門診、住院和監管等相關政策,試行期限2年。
??二、政策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我省醫保藥品單獨支付政策繼續執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根據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更新情況動態調整,目前實施《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5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