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障監測和電子結算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流通(配送)企業:
??為鞏固我省醫用耗材綜合改革成效,進一步降低醫用耗材采購價格,有效保障臨床需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關于福建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閩醫保〔2022〕21號)精神及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種范圍
??外周血管介入導引通路、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顱內球囊擴張導管、外周血管球囊擴張導管4種醫用耗材,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二、中選結果及執行時間
??中選結果于2025年8月18日在福建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和采購交易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掛網,8月20日起正式執行。
??按照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確定的采購周期執行,自中選結果正式執行之日起為期2年。在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且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第二年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該中選產品上年度協議采購量。
??三、醫療機構實施范圍
??參與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含駐閩軍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在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進銷存管理、確保醫用耗材貨款及時結算的基礎上參與。
??四、協議簽訂
??(一)簽訂時間
??1.中選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簽訂時間為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各中選企業請于簽訂時間開始前確認好配送關系;
??2.醫療機構簽訂時間為2025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二)簽訂方式
??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及其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約定采購量簽訂三方購銷合同。合同采用網上簽訂形式,請各協議簽訂主體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招采子系統,在相應頁面完成協議簽訂操作,具體簽訂步驟如下:
??1.各中選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登錄招采子系統,確認三方協議并蓋章簽訂。
??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招采子系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項目→點擊左側菜單欄“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簽訂。
??2.醫療機構登錄招采子系統,對中選企業、配送企業已簽訂的三方協議進行確認并蓋章簽訂。
??招采子系統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招采子系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項目→點擊左側菜單欄“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協議簽訂。對于生產、配送企業需要紙質版本合同(加蓋公章)的,醫療機構應予以配合。
??3.三方協議簽訂完成。
??請各醫療機構按時完成中選產品三方協議簽訂,確保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平穩落地。
??五、醫保支付標準
??省際聯盟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符合我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政策可除外收取費用的,按現行規定確定是否屬于醫保支付范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醫保支付標準統一按以下規則核定:
??(一)集采中選產品中選價高于或等于現行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現行支付限額為醫保支付標準;低于現行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中選價為醫保支付標準;
??(二)非集采中選產品以同類中選產品的最低中選價、現行醫保最高支付限額、自身實際銷售價格三者孰低原則確定醫保支付標準。
??(三)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實際銷售價格不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以實際銷售價格為醫保支付標準。
??六、貨款統一結算
??中選產品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結算貨款。相關醫療機構均應通過招采子系統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當地醫保經辦機構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規定向企業支付上一月的產品貨款。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醫保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強化風險管控和防范,做好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醫療機構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宣傳引導和溝通解釋工作,為患者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二)中選企業作為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保質、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并向配送企業發送醫用耗材,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需求。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要根據約定采購量科學制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備,確保協議產品正常供應和使用。
??(三)各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應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在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的基礎上,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非中選產品。各醫療機構相關采購情況將納入招采子系統日常監測范圍。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