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本市常態化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決策部署,結合“廣東聯盟新冠試劑耗材接續帶量采購項目”(以下簡稱“廣東聯盟項目”)等全國集采進展情況,進一步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研究決定,本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開展限價聯動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產品范圍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核酸檢測試劑(以下簡稱“檢測試劑”)、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提取試劑(以下簡稱“提取試劑”)及一次性病毒采樣管(以下簡稱“采樣管”,主要由含保存液的管和鼻/咽拭子組成,不接受單一產品申報。保存液包含滅活型和非滅活型產品)。
歡迎上述產品范圍內的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備案憑證》的生產企業參加。
二、價格聯動原則
本市所有檢測試劑、提取試劑、采樣管產品均應參加本市限價聯動。其中,檢測試劑最高指導限價為4.3元/人份,提取試劑最高指導限價為1.6元/人份,采樣管產品最高指導限價為1.0元/人份。同時,本市增加普通核酸試劑及組套(包含檢測試劑、提取試劑和采樣管)價格申報,最高指導限價為6.7元/人份。企業報價不得高于最高指導限價和省級集中采購中選價格。企業混檢的采樣管產品可參考單人單檢采樣管最高指導限價進行合理報價,供醫藥機構、檢測機構采購使用。
三、報價要求
1.企業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產品申報表”(見附件)格式及內容要求填寫擬申報的產品及價格信息,報價按照1人份申報(包含配送費用),報價單位為“元”,小數點后保留2位。報價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將取消掛網或不予掛網。
2.普通核酸試劑及組套類產品須在申報表“產品名稱”中標注“組套”并在“注冊證號”和“規格型號”中標注組套內所含全部產品注冊證號和規格型號?;鞕z采樣管產品須在申報表“產品名稱”中標注“混檢”。
3.本市將符合要求的企業和產品進行掛網,供本市醫藥機構、檢測機構采購使用。鼓勵各采購方和企業降低采供價格。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產品申報掛網工作持續開展,對于未申報或報價不符合原則的產品,企業后續可繼續按本通知原則申報掛網。
四、申報時間和方式
為減輕企業負擔,減少疫情期間人員接觸,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企業將加蓋公章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產品申報表PDF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yczxqxk@ybj.beijing.gov.cn,同時須將Excel版一并發送。 ???????
對于符合要求的產品,我中心將及時予以掛網,先報先掛。
咨詢電話:010-89152634
微信群: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產品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