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審原則
根據《浙江省衛生系統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浙衛發〔2008〕235號)和《2010年金華市市級醫療機構骨科類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評審細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2、實行科學評估、集體決議。
3、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
4、滿足醫療衛生機構臨床使用和患者就醫需求。
5、按照本細則確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和比較,沒有納入本細則的標準和方法,不作為評審依據。
二、評審組織方式
根據本次集中采購醫用耗材的類別劃分,組成品牌遴選專家委員會和價格評審專家委員會進行分組評審。按照工作要求和評審標準,對各類耗材進行對應論證、集體評審、集中談判并最終確定成交(候選)結果。
三、產品評審層次的劃分
依據《2010年金華市市級醫療機構骨科類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將本次所投標申報的醫用耗材產品分為兩個評審層次:
1、國產產品
2、進口產品(港、澳、臺取得“許”字號注冊證產品劃為進口產品評審)
四、評審辦法
采用制定基準---基準價限價網上報價---定性、定量綜合評審的方式確定入圍品牌---入圍品牌進行面對面價格談判---綜合評審定標的方式。綜合評審要素分布為:?質量、價格、服務三方面。
1、品牌遴選定量評審
A、是否通過相關企業體系認證(審);
B、是否通過相關產品質量認證(審);
C、供應商注冊資金(審);
D、2009年供應商銷售規模(審);(以供應商納稅申報表為準,2010年新辦企業須提供截止目前的所有納稅記錄);
E、是否取得有關產品發明專利、產品設計或實用新型專利認證(審);
2、品牌遴選定性評審
A、價格合理性(品牌遴選專家評審);
B、產品總體質量評價(品牌遴選專家評審);
C、品牌知名度(品牌遴選專家評審);
D、產品系列完整性(品牌遴選專家評審);
E、配送及售后服務技術支持(品牌遴選專家評審)。
說明:1、品牌遴選綜合評審分值表見附件。2、在本次集中采購公告正式發布之日前兩年內,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供應商有不良行為記錄處理的,或者發現供應商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律取消其投標資格。
五、評審流程
第一部分??首輪報價及品牌遴選入圍
1、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投標產品的網上限價報價。
2、品牌遴選入圍得分的計算及排名
開標解密后的全部有效投標產品,經過定量、定性評價后,各投標供應商及產品由計算機自動統計品牌遴選得分。
3、確定品牌遴選入圍品牌
根據供應商品牌遴選得分的排名高低,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入圍品牌。
4、品牌遴選入圍原則
當同一層次同一評審單元申報品牌數為5個以上時,確定5個品牌入圍;
當同一層次同一評審單元申報品牌數為5個品牌時,確定4個品牌入圍;
當同一層次同一評審單元申報品牌數在4個以下(包括4個的)直接入圍;
上述入圍品種將統一進入面對面議價流程。
注:當入圍品牌最后兩位分數相同時,看其專家定性評審得分,得分高者優先入圍。如果得分相同,則由現場專家集體表決。
第二部分?現場價格談判及確認成交
本次集中采購價格談判環節采用面對面現場議價方式的進行價格談判。
1、同一評審單元下最終選擇不多于3個品牌作為成交候選品種。(對不足四個品牌的評審單元,所選擇的成交品牌得票數不得少于半數)
2、評審專家將結合定量、定性和價格等要素綜合評議,優先考慮質量性能好并具備相對合理價格水平的品種,由專家投票根據得票高低確定成交品牌。
3、評審專家委員會有權對價格不合理品種進行進一步的價格談判,對最終的談判結果仍不滿意的,則由評審專家委員會確定是否給予成交。
4、成交人由于某種情況被取消成交資格或者成交人違約自行放棄成交資格的,將被列入醫療機構集中采購不良行為數據庫。
金華市衛生局
?????????????????????????????????????2010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