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醫療保障局,相關醫療機構、醫藥企業:
按照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工作安排,我區將組織開展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配送關系建立和三方協議簽訂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
(一)醫療機構。通過京津冀聯合采購平臺報送采購需求數據且形成中選產品分包任務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中選企業。
(三)配送企業。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中選產品配送企業。
二、協議簽訂產品及價格
采購協議簽訂產品為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價格執行中選價格。
三、操作程序
將西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以下簡稱“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內屬于本次帶量聯動采購范圍的骨科創傷類產品(含中選和非中選)調入帶量采購專區。
(一)協議采購量內中選產品采購操作程序
1. 登錄平臺
(1)登錄網址:西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集中監管平臺(網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以下簡稱“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請各相關單位點擊登錄入口,選擇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進行操作。
(2)登錄方式:中選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直接使用我區藥械采購平臺賬號登錄。
2. 建立配送關系
(1)中選企業以地(市)為單位勾選配送企業。中選企業勾選的所有配送企業,其配送區域疊加后應覆蓋全區所有參加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的醫療機構,具體操作詳見附件1。
(2)配送企業對中選企業勾選的配送關系進行確認。配送企業一旦確認配送區域,原則上不得再修改,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
(3)醫療機構根據協議采購量,在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范圍內選擇配送企業并分配合同采購量。醫療機構分配的合同采購量一旦確認,原則上不得再修改,具體操作詳見附件3。
3. 合同簽訂順序
醫療機構、中選企業、配送企業應在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簽訂三方購銷合同。合同簽訂順序為【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三方依次響應。
(二)協議采購量外中選和非中選產品采購操作程序
醫療機構與各相關企業建立配送關系的方式與協議量內中選產品采購流程相同。醫療機構可在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骨科創傷帶量專區按照“普通采購”模式采購協議采購量外中選產品,帶量采購專區按照“普通采購”模式采購非中選產品,并按規定在線下簽訂三方購銷合同。
醫療機構采購非中選產品應開展議價,保持與中選產品的合理比價關系。未保持合理比價關系的采購行為將納入重點監測范圍。如遇國家或自治區采購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政策要求執行。
四、時間安排
(一)配送關系維護時間:2022年9月12日—9月20日。
(二)三方協議簽約時間:2022年9月21日—9月30日。
(三)全區統一執行時間:2022年10月1日起。
三方協議簽訂期間,原價格聯動和備案采購專區的相關掛網產品暫無法交易,請大家提前做好備貨安排,保障臨床供應。
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須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建立配送關系工作是確保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順利落地的重要環節,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知,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配送關系建立工作按要求順利完成。
(二)各地(市)醫療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督促所屬區域的有關醫療機構,并協調相關企業做好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配送關系的建立以及三方協議的簽訂工作。
(三)相關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中選企業指定的配送企業進行入院配送其供應清單產品,不得設置任何條件增加中選耗材生產(經營)企業負擔,確保按時完成配送關系的建立和三方協議的簽訂,確保中選企業產品正常使用。
(四)各相關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必須全口徑通過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或西藏醫保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網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hallenter/#/Index)進行網上采購,禁止一切形式的非平臺采購。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