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廣州市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廣州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穗醫保發〔2020〕23號)及《廣州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議價采購文件》有關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議價掛網采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生產企業于1月31日前登錄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基礎庫子系統,在“企業管理->企業信息維護”更新業務經辦人信息。要求生產企業填報的業務經辦員為跟進醫用耗材產品(議價掛網采購品種,下同)議價掛網采購工作的值守人員,負責對醫療機構發起的醫用耗材產品議價價格于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在線響應。
二、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向生產企業提供了自動議價功能。生產企業可在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對醫用耗材產品按醫療機構和議價輪次維護不同的自動還價價格。醫療機構發起醫用耗材產品議價后,系統將自動按生產企業維護的規則和對應的自動還價價格進行響應。
三、生產企業未對醫用耗材產品維護自動還價價格,也未能按要求在醫療機構發起醫用耗材產品議價價格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在線響應的,將在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網站進行公開通報。
四、如有特殊情況,企業應及時向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報告,并主動聯系醫療機構做好解釋說明。否則,企業不按要求做好醫用耗材產品議價響應工作導致影響醫療機構臨床需求的,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將按協議約定和信用評價制度處理。
特此通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