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根據《寧波市部分醫用耗材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文件》(NBHCCG-2024-01),現就執行寧波市部分醫用耗材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結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
參加一次性使用活檢針、負壓引流護創材料,寧波市部分醫用耗材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的醫療機構。
(二)產品范圍
1.一次性使用活檢針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產品。
2.負壓引流護創材料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產品。
以上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
二、執行時間
2024年9月1日。
三、采購周期
一次性使用活檢針、負壓引流護創材料,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周期為3年,采購協議均一年一簽。
四、工作內容
(一)產品掛網
1.中選產品掛網
一次性使用活檢針、負壓引流護創材料,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產品,按照27位國家醫保醫用耗材代碼的中選價格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掛網,企業無需另行申報。
2.非中選產品掛網
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該產品全國最低銷售價格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掛網。
非中選產品及限價申報路徑為“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https://zhyb.ybj.zj.gov.cn/#/Index)”-“耗材招標管理”-“資質庫管理”-“耗材產品管理”。未在平臺掛網的產品在“我的耗材產品”-“新增耗材產品”處申報;已在平臺掛網的自行采購產品在“已掛網產品申報”處申報;已撤廢產品在“撤廢產品申請掛網”處申報。可申報非中選產品的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碼段范圍及申報流程詳見附件2。
(二)產品采購
本次執行產品范圍內全部中選產品和非中選產品均應通過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做好網上采購工作。
(三)平臺原掛網產品梳理
1.本次執行產品范圍的原掛網產品將于結果執行之日撤銷(具體涉及產品清單詳見附件3)。相關產品如需申請非中選產品掛網的,可按照非中選產品掛網要求操作。
2.本次執行產品范圍的浙江二級目錄將于9月1日撤銷(詳見附件4),不屬于本次集采范圍內的上述二級目錄產品,可申請轉移至其他二級目錄,相關企業可在8月23日前于“耗材交易管理”-“目錄管理”-“二級目錄變更”處申請轉移目錄,同時上傳目錄轉移申請表(附件5)。未在規定時間提出目錄轉移申請的,將于9月1日暫停交易。
(四)購銷協議簽訂
各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須通過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簽訂本次集中帶量采購購銷協議,按中選價格優先采購中選產品,不得另行訂立背離供貨協議條款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協議期內,醫療機構若提前完成當期約定采購量,中選企業繼續按照中選價格供應,直至協議期滿。
醫療機構簽訂路徑為“耗材交易管理”-“帶量采購管理”-“合同管理”。
企業簽訂路徑為“耗材交易結算”-“合同簽訂”。
(五)配送關系調整
配送關系按照骨科集中采購(其他)、普外科耗材配送關系數量管理,如相關企業需調整該類別配送關系,可在規定時間內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中操作配送關系變更(具體操作詳見附件6),此次變更不占用一年一次的配送變更。無需調整配送關系的企業,無需操作。
五、時間要求
(一)非中選產品申報:2024年8月16日之后日常申報。
(二)目錄轉移申請:2024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7:00。
(三)購銷協議簽訂:2024年8月16日9:00-9月1日17:00。
(四)配送關系變更:2024年9月1日9:00-9月14日17:00。
六、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本次集中帶量采購落實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要做好相關醫療機構指導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按統一要求高質量完成協議簽訂工作。
(二)未取得國家醫保醫用耗材編碼的產品暫不接受申報。
(三)對于未能按時在系統內申報和申報交易限價不符合要求的非中選產品視為自動放棄掛網資格。
聯系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和濟街95號(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聯系電話: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0574-89382897
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