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區域協同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8號)、云南省醫療保障局《云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動態掛網方案的通知》(云醫?!?022〕92號)、《昆明市第二批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開展采購信息申報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藥品生產企業和進口藥品國內總代企業積極參與。
一、申報企業范圍
符合本次集中帶量采購醫用耗材范圍:具有本輪采購目錄范圍內品種有效注冊批件,在質量標準、生產能力、供應穩定性、企業信用等方面達到帶量采購要求,且未被列入《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名單中的企業均可參加,其中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應指定我國境內唯一企業法人協助履行相應法律義務。
二、實施范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鼓勵非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參與。
?三、申報主體及要求
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在中國大陸地區上市的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耗材生產企業(上市許可持有人),企業申報信息包含耗材基本信息、價格信息等相關信息,價格信息包括企業報價和相關證明材料(具有云南省以外省級及省際聯盟最低帶量采購中選價的產品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式中標結果公示文件、省級醫保部門落地執行文件、掛網執行情況的截圖);同注冊證下,企業須申報具有外省集采中標價的全部產品,有外省集采中標價無故漏報、瞞報的,將取消該注冊證下全部產品中選資格。最低帶量采購中選價包括此工作方案公布之日前已公布的最終中選價格(含不公開的價格)以及已過采購周期仍在執行的中選價格,工作方案發布后產生的省級或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不予認可(單位為“元”,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具有云南省外(含省級或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標價格的耗材生產企業,報價不高于本產品(具體為國家醫保局醫保醫用耗材編碼27位產品)在全國各省級(含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曾中選最低價格,且不高于本企業在全國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最低掛網價和云南省內公立醫療機構最低實際交易價的即為擬中選。
無云南省外(含省級或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標價格的耗材生產企業,報價不高于工作方案規定的限價,且不高于本企業在全國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最低掛網價和云南省內公立醫療機構最低實際交易價的即為擬中選。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價的,視為放棄報價。申報價為申報企業的實際供應價,應包含稅費、配送費、配套服務費等所有費用在內。允許符合通知要求的生產企業以低于外省最低帶量中選價格價格申報。
四、采購周期
本次集采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組織相同品種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等情況,原則上按照國家政策要求進行銜接,采購周期結束后將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研判開展集采接續工作。采購周期內,本次中選企業如省級或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價格比本次集采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低的,應在30天內主動實行價格聯動。
五、信息申報方式
(一)申報材料按《方案》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網址:zcxt.kmsylbzj.cn:9801/),企業登錄網址并下載《操作手冊》后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復印件須加蓋企業鮮章,上傳圖片應清晰可辨。申報材料中涉及到的證書、證明材料等,必須在有效期內并符合文件要求。申報材料不得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否則不予接收。
(二)申報材料更正和修改。申報企業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內按照操作手冊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修改,補充、修改的內容為申報材料的組成部分。在規定截止時間后,申報企業不得對其申報材料做修改和補充。如企業多次提交資料,僅以最后一次提交為準。公示擬中選結果后如出現醫保編碼、價格填報,價格換算、質量類型、價格來源等錯誤,或未按實際情況填寫的將做非擬中選處理。
六、采購文件獲得方式
企業通過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www.ynyyzb.com.cn) 及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官網(www.ybj.km.gov.cn)下載相關工作方案及操作手冊。
七、申報及信息更正時間
(一)企業注冊及申報起止時間: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0:00—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7:00,到期后申報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二)企業申報信息更正時間: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00—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7:00,企業在此期間可對“審核退回”條目進行更正或補充信息,到期后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八、擬中選企業公示
企業申報產品資料審核完成后,由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通過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和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進行公示。
九、服務與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871-67450204
技術支持電話:0871-65912767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2號樓2樓210室(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