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區)醫療保障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生產(經營)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做好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續簽工作,按照陜西省醫保局、陜西省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陜西省組織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陜醫保發〔2022〕9號)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續簽時間。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在2023年5月23日起登錄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簽訂心臟起搏器第二年帶量購銷合同,自2023年5月30日起執行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的中選結果。采購周期內有降價的產品,新的價格執行時間以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系統調價時間為準。
二、續簽內容。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醫保支付標準、醫保資金結余留用等政策措施,仍按照《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省際聯盟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X陜醫保函〔2022〕2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要求。各統籌區要加強集采工作精細化管理水平,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和回款等情況開展監測和督導,并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考核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考核,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掛鉤,確保完成采購周期內合同用量。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網采政策,規范采購流程,及時確認入庫。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做好日常供應和配送監測,實時關注供需變化,及時研判短缺風險,對未能良好履約和因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企業,積極運用我省招采信用評價有關條款予以懲戒,并及時報告省醫保局。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此件公開)
陜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