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醫保函〔2022〕5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華北油田醫療保障中心,省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省屬醫療機構:
按照《京津冀“3+N”聯盟冠脈擴張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現就做好第二個采購周期落地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要求參照執行。
二、帶量采購續約品種
帶量聯動采購品種為冠脈擴張球囊,結構為快速交換型,國家醫保局醫保醫用耗材編碼前15位為C02020500200001或C02020500200003,功能屬性包括半順應性和非順應性。
三、執行時間和采購周期
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執行冠脈擴張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第二個采購周期中選結果。各醫療機構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http://ylbzj.hebei.gov.cn/pub)采購。
采購周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完成協議采購量后,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約定采購量
協議約定采購量按照《京津冀“3+N”聯盟冠脈擴張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中相關規則確定。協議約定采購量是審計部門每年的審計重點,醫療機構簽訂的協議約定采購量必須保證完成。
五、采購原則
采購主體必須在合理診療基礎上,一般優先選擇價格較低中選產品。采購主體在省平臺線上采購,嚴禁線下交易。
六、簽訂三方協議
中選生產企業每個統籌區原則上可選擇不超過3家配送企業,并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
2022年6月30日前,采購主體、中選生產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簽訂三方電子購銷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
七、配套政策措施
(一)醫保支付政策
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
(二)預付金等配套政策
采購主體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醫保基金預付、結余留用等其他相關配套政策按照河北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河北省醫用耗材聯動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冀醫保發〔2021〕7號)規定執行,未報量的醫療機構不享受醫保資金結余留用和基金預付政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管理
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本次冠脈擴張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要強化對醫療機構使用中選產品落實情況檢查和督導,醫療機構作為中選產品配備使用的責任主體,應優先采購集中采購中選產品,并按采購合同完成約定采購量。同時,積極引導患者使用質優價宜的中選產品,進一步節約醫療費用,減輕患者負擔。
(二)加強風險防范
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對中選結果落實工作中的信用監管,發現違規、違約行為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要認真分析落實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有針對性制定應對措施,做好相應工作。醫療機構要提前做好中選產品備貨工作,保證各種規格型號齊全,便于臨床使用。
(三)加強宣傳工作
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集中帶量采購的重要意義,加強對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加深醫務人員和患者對中選產品的認同感。密切監測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