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陽市衛生健康委關于2018年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雙十”制度落實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9/03/14
正文:
各縣區衛徤委,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衛管中心,高新區衛計辦,官莊、鴨河工區社會事業局,委屬(管)醫療機構:
根據《河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對全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實施“雙十”制度管理的通知》〈豫衛糾〔2018〕2號)要求,市衛健委對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雙十”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審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取得的成績
(一)多數縣區衛徤委高度重視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管理,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進行管理,督促落實高值耗材“雙十”管理制度。其中宛城區、桐柏縣、內鄉縣衛生徤康委的工作開展比較扎實,工作報告內容詳實,并結合本轄區的特點制定了操作性比較強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
(二)醫療機構對高值醫用耗材合理規范使用的認識得到進一步提高。多數醫院都成立了高值醫用粍材管理專業委員會,并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高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按要求統計、監測,能夠通過電子屏、公示欄等多種渠道在院內公示高值醫用耗材的名稱、品規和收費價格;能夠在使用高值醫用耗材時與患者簽訂《知情同意書》,向患者提供至少兩種不同價位、不同廠家的高值醫用粍材供患者自主選擇,如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南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南陽市口腔醫院、南陽市第六人民醫院、南陽醫專三附院等。
二、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縣區衛健委和醫療機構對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未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管理轄區內醫療機構,出現了部分醫療機構未開展此項工作的現象。截止2018年,未按要求開展“雙十”制度(未上報工作的視為未開展〗的縣區有:淅川縣、西峽縣、高新區、官莊工區;未開展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有:市精神病院、市腫瘤醫院、西峽縣人民醫院、豫西協和醫院、淅川縣人民醫院、淅川縣第二人民醫院、紅陽職工醫院、雙河醫院、臥龍醫院、愛貝爾婦產醫院、天山婦產醫院,
(二)多數醫療機構雖然落實了高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但實際工作中存在落實不徹底的現象:一是僅僅制定了“雙十”管理制度,而未開展“雙十”報告工作;二是雖然開展了“雙十”排名,但排名只排到臨床科室層面,而未按要求排到個人;三是未成立高值耗材管理委員會,未開展臨床合理應用評價工作,或者評價不夠深刻,不夠實際,
(三)大部分醫院對髙值醫用粍材的臨床使用評價工作相對薄弱。由于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涉及臨床學科門類多、高值醫用耗材種類規格繁雜、管理人員對于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知識掌握不對稱等原因,多數醫院落實高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僅停留在統計排名公示工作上,沒有做到對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進行合理性評價,或評價深度不夠。高值醫用耗材的評價結果不能對合理使用起到有效干預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衛健委要高度重視高值醫用耗材“雙十”制度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市衛健委負責對委屬(管)醫療機構的督導、檢查、整改工作,各縣區衛健委負責對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督導、檢查、整改工作。
各縣區衛健委要對本轄區內使用髙值醫用耗材的醫療機構進行一次督查,建立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的醫療機構清單,制定監管范圍,促使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尤其是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醫療機構,落實高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
(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本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于拒不落實髙值醫用耗材管理“雙十”制度或落實不力、整改不力的醫療機構,各級衛健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同時報市紀委派駐紀檢組,
(三)各地各醫療機構在落實工作的同時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要總結經驗,交流體會,堅決把高值醫用粍材控制在合理應用范圍內。
南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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