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華北油田醫療保障中心,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省屬醫療機構:
為持續推進河北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工作,現就做好我省超聲刀頭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
本次帶量聯動采購品種為超聲刀頭醫用耗材。
二、采購主體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要求參照執行。
三、執行時間和采購周期
2022年9月1日起,全省執行超聲刀頭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采購中選結果。各醫療機構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采購。
采購周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
采購周期內,采購主體優先使用本次超聲刀頭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采購周期內采購主體完成當期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其他地區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價格比本次帶量聯動采購中選價格低的,實行價格聯動。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約定采購量
約定采購量按照《河北省超聲刀頭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中相關規則確定。采購周期內采購主體應當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
五、采購主體的使用原則
(一)醫療機構可選擇已有主機相匹配的中選產品,也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確定主機后,選擇價格較低未使用過的中選產品。
(二)醫療機構正在使用的產品中既有中選產品,又有非中選產品,在滿足臨床使用的情況下,原則上只使用中選產品,非中選產品的意向采購量并入中選產品。
(三)醫療機構正在使用的產品沒有中選產品的,要綜合考慮主機匹配等因素,抓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確定中選產品主機,逐步替換非中選產品。
六、確定配送企業
中選生產企業每個統籌區原則上可選擇不超過3家配送企業。自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5日,中選企業完成確定配送企業,并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系統(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
七、簽訂三方協議
自2022年8月26日-2022年8月31日,采購主體、中選生產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系統(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簽訂三方電子購銷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
八、配套政策措施
(一)醫保支付政策
將超聲刀頭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
(二)預付金等配套政策
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醫保基金預付、結余留用等其他相關配套政策按照河北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河北省醫用耗材聯動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冀醫保發〔2021〕7號)規定執行,未報量的醫療機構不享受醫保資金結余留用和基金預付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本次超聲刀頭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對推動我省“四醫聯動”改革進程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確保落實落地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中選產品落實情況檢查和督導。醫療機構作為中選產品配備使用的責任主體,應優先采購集中采購中選產品,并按采購合同完成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要提前做好中選產品備貨工作,保證各種規格型號齊全,便于臨床使用。
(三)加強風險防范。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嚴格執行《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加強對中選結果落實工作中的信用監管,發現違規、違約行為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監測醫療機構集采產品使用情況,發現醫療機構虛報、瞞報采購量,過量使用非中選產品的行為,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國家醫保局等9個部門印發的《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