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選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
根據《關于省際聯盟公立醫療機構人工晶體跨區域聯合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關于三省市冠脈擴張球囊聯合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落實人工晶體、冠脈球囊中選結果落地開展網簽工作的通知》(瓊醫保(2020) 216號)要求,現就簽訂三方合同和配送關系建立具體實施系統通知如下:
一、實施步驟
(一)中選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簡稱:生產企業)確認本企業產品信息(附件1)和約定采購量,無異議報省平臺確認(11月23日前完成)。
(二)生產企業對每個產品選到醫療機構確定合作的配送企業,一個產品到一家醫療機構最多只能選擇一家配送企業,線下確立后填寫附件2配送關系表,報送省平臺(11月24日前完成)。
(三)生產企業、配送企業自行委托第三方合同供應商,第三方合同供應商符合《關于開展第三方電子合同供應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寫附件3報送省平臺(11月25日完成)。
(四)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完成電子簽章網上認證(11月28日前)。
(五)簽訂三方協議電子合同并上傳省平臺(12月1日前)
二、相關要求
各相關部門和企業嚴格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落實人工晶體、冠脈球囊中選結果落地開展網簽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耗材三方協議網簽工作,各市縣醫保局及時通知轄區醫療機構按照要求簽訂三方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簽協議,確保人晶體、冠脈球囊聯合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
三、其他
(一) 12月1日前完成三方協議電子合同簽訂并上傳省平臺產品,會自動根據三方協議建立配送關系,醫療機構可在12月1日開始執行后直接下單。
(二) 12月1日前未能完成三方協議的產品,生產企業應及時在耗材交易系統里手動建立配送關系,原則上12月中旬完成所有合同簽訂工作。
(三)中選生產企業掃碼加入臨時工作群(掃碼有效期至11月26日),統一報送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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