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端州、鼎湖、高要分局,肇慶高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市直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295號)轉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購周期
我省參加的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首年采購期已于10月9日結束,第二采購年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自2024年10月10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采購量一并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請各醫療機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開展相關簽訂工作。
二、簽訂方式
各醫保部門和相關采購平臺組織協議簽訂主體及時簽訂購銷三方協議,明確品種、數量、價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采購主體應按要求嚴格執行醫用耗材網上采購。
三、督促工作
請各縣(市、區)醫保局會同醫保經辦機構對轄區醫療機構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確保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按時完成簽訂工作。
市醫保中心做好全市各級醫療機構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指導和審核,要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簽訂協議,同時做好協議簽訂的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
肇慶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市醫保局聯系人:梁薏,聯系電話:2322982,政務郵箱:sybj_dy-jc@zhaoqing.gov.cn。中心聯系人:凌鳳姿;聯系電話:2108856;郵箱地址:zqybzx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