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中選企業及配送企業:
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暫行辦法的通知》及《關于執行寧波市部分醫用耗材市級聯合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公告》文件與通知要求,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現對本次帶量采購涉及的相關產品及企業資質材料進行收集,各相關企業(詳見附件1)需按照如下要求進行遞交(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1、中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材料(含二類備案憑證)復印件;
2、中選產品注冊證;
3、配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明材料(含二類備案憑證)復印件。未在溫附二院開戶企業需額外遞交相關首營辦理手續材料:業務員授權書、衛生材料購銷合同及廉潔協議、首營審批表(格式詳見附件2);
4、中選企業出具的完整銷售授權鏈書面材料,授權書應清晰闡述涉及的相關類別(或相關產品),所授權配送企業的授權銷售范圍應涵蓋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且擬指定的配送企業必須具備省網配送資格。中選企業應主動、積極理順配送授權關系,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5、材料遞交時間:2021年8月6日17:00截止;
6、材料遞交地點: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473號天和大廈A1901室(海虹公司代收)。??
說明:最終醫院采購產品以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雙向選擇”機制及平臺生效協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