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分局),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省屬、市直、駐錦軍隊醫療機構,各有關中選產品生產、配送企業:
現將遼寧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執行透析、輸液器和預充式導管3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遼醫保〔2022〕74號)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認真遵照執行。
一、執行時間
自2022年10月10日零時起全市統一執行。
二、執行范圍
全市有關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駐錦軍隊醫療機構及自愿參入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各中選產品有關生產、配送企業。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各縣(市)醫療保障局(區分局)、省屬、市直、駐錦軍隊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透析、輸液器和預充式導管3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政策正面宣傳和引導,重點加強針對醫療機構和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解讀和培訓,加深醫務人員認同感,消除患者使用顧慮。同時,密切監測投訴信訪、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調控和管理工作,確保輿情整體平穩可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合同管理,暢通進院渠道。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及時與中選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遼寧省醫用耗材帶量采購購銷合同》。此外任何相關方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合同或提出除合同之外的任何利益性要求。同時,各醫療機構應優先采購中選產品,并按采購合同完成協議采購量,不得以費用控制、使用產品規格數量限制及配送企業開戶、簽訂購銷合同等為由影響中選產品的采購和使用。
(三)及時足額申請、下撥醫保基金預付金。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要按不低于中選產品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年度協議量總采購金額的50%申請醫保基金預付金,在中選結果執行前預付給相關醫療機構,確保醫療機構及時向企業結算貨款。
(四)及時結算采購貨款。醫療機構作采購貨款的第一責任人,按照簽訂采購合同約定與各相關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做好備貨準備工作。各相關配送企業要按照承擔中選品種的協議采購量做好醫療機構配送覆蓋準備工作,各相關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在2022年10月9日前完成備貨,確保中選結果執行前后的有序銜接。
錦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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