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采〔2022〕31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的通知》(藥采〔2022〕26號)要求,現將企業新增申報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產品信息及擬限價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2022年3月25日-27日。
二、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填寫《申(投)訴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加蓋企業鮮章的官方網站公布省級帶量采購價、中標價、掛網限價的網站截圖等)發送至省藥采中心郵箱:ahyycg@126.com(郵件主題格式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申投訴+企業名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551-62634508、62618169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