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醫療保障局,在漢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和軍隊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準入及其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鄂醫保發〔2021〕46號)要求,我局對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間提交采購準入藥品信息進行了審核、公示、確認,現將結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目錄
《湖北省藥品采購準入結果(第十九批)》中共有藥品542條,其中包括國家一類新藥3條、國家醫保談判藥品2條、易短缺藥品7條、專利藥品14條、過評仿制藥160條、普通仿制藥及其他藥品356條。
二、執行范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三、執行時間
自11月8日起執行。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州醫保局負責對所轄區內醫療機構執行準入掛網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做好本地的宣傳、引導、懲戒等相關工作。
(二)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要及時將本次采購準入藥品納入交易系統,開展配送關系勾選工作,確保配送區域全覆蓋。同時根據采購準入結果和重新調整結果完善交易系統功能,做好掛網藥品分類及屬性標注,為醫療機構提供產品類別、屬性、同類產品價格等信息,加快建立藥品成交價格市場形成機制。
(三)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準入掛網管理相關規定,在省藥械平臺優先采購質優價宜的藥品。
(四)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應對省藥械平臺的采購訂單及時足量供應,確保臨床用藥需求。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