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2〕97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22〕8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確保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順利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產品范圍
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詳見附件)。
三、產品掛網及限價
(一)采購目錄執行。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執行聯采辦推送的采購目錄。目錄內中選產品按照國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價格在自治區統一掛網,企業無需另行申報。非中選產品未在自治區掛網的,企業登錄“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 -“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申請掛網。
(二)掛網價格聯動。采購周期內,如產生新的省級掛網最低價,自治區將及時進行聯動調整,企業應在該價格正式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通過業務辦理系統進行申報,掛網價格接受社會監督。
(三)配送關系建立。自治區統一將“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中完成的配送關系導入自治區采購系統。執行期開始后,企業在自治區采購系統內維護配送關系。
四、采購周期及協議采購量
(一)本次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2年5月27日起執行。
(二)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確認的采購量。
(三)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骨科創傷類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提前做好品種備貨工作,確保5月27日起我區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
五、其他事項
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通知》及采購協議約定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