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實施方案分析
所屬項目:江西省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網
江西省實施方案分析
10月14日,江西省根據原衛生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試行)》(衛規財發〔2012〕86號文)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發布了耗材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大眾意見,泰茂器械網梳理了其核心要點,供業內人士參考。
一、方案要點
1、采購周期原則上不少于一年,往年省標采購周期至少是2年甚至更長遠;相比之下大大縮短了采購周期;招投雙方的工作效率必然提高。
2、限制了全省縣及縣以上公立醫院、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參加全省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招標范圍原則上按照規財發〔2012〕86號文件界定,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類別:血管介入類、非血管介入類、骨科植入、神經外科、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眼科材料、口腔科類等;不能增補;但不在目錄的產品可由醫療機構按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3、其采購模式對高值醫用耗材中采購價格偏高、使用量大或使用相對集中的產品,實行以設區市為單位或醫療機構聯合集中招標采購,使采購價格趨于合理。也就是說這次允許二次議價,招標辦一個價,醫院還可殺價。
4、競價組劃分意見稿明確“由醫用耗材專家組對報名的醫用耗材進行規范合理劃分競價組,原則上同功能同用途同材質的產品歸為一競價組。”這說明原則上是同功能同用途同材質的產品歸為一競價組,意味著有特殊情況或可酌情分組。
5、若在投標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一經核實,將終止企業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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