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藥采辦〔2014〕6號
各市、自治州衛生計生委,委屬各醫院,省藥品采購中心,行業、系統醫院,各高值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 為做好我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我們研究制定了《青海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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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青海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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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
集中采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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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我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根據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要求,制定本方案。
? 一、基本原則
? 堅持以省為單位的網上集中采購,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省藥品采購中心采購平臺,實行“陽光采購”,建立價格監控體系,促進醫療機構降低高值醫用耗材價格,減輕患者負擔。
? 二、工作思路及基本內容
? 采取“陽光采購”方式,通過“兩個全覆蓋”、“三個階段”方式進行高值醫用耗材的集中采購。
? “陽光采購”就是依托省藥品采購中心采購平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自行采購高值醫用耗材,使醫療機構和高值醫用耗材企業的交易完全透明,便于各方監督。
? “兩個覆蓋”就是凡我省采購高值醫用耗材的醫療機構都要通過此采購平臺進行采購,凡國家衛生計生委界定的10類高值醫用耗材都要在此采購平臺上交易。
? “三個階段”就是將集中采購工作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第一階段為采集信息、價格監控。利用集中采購交易平臺,開展醫療機構歷史采購數據和生產配送企業銷售供應數據采集工作,掌握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第一手信息資料,建立價格監控體系。
? 第二階段為定期通報、促進降價。通過集中采購交易平臺收集省內外各項采購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把分析結果通報所有醫療機構,增強價格透明度。充分發揮醫療機構主體作用,在保證臨床需求的基礎上,促進醫療機構主動與企業協商降低價格,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 第三階段為選擇品種、分類采購。針對平臺采購價格仍然較高的部分高值醫用耗材產品,通過集中采購交易平臺收集數據信息,摸清使用品種、數量、采購價格后,再進行招標采購,或采取限價、議價等方式降低價格。
? 三、實施范圍及組織
? (一)實施范圍:全省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及行業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參加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
??(二)采購主體:醫療機構為采購主體,省藥品采購中心代表醫療機構承擔集中采購工作。
??(三)適用范圍:參加青海省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工作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生產和經營企業、采購機構等各方當事人,適用本方案。
??(四)組織實施: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省藥品集中采購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全程監督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省藥品采購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 四、采購目錄
? 原衛生部等部門印發的《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試行)》(衛規財發〔2012〕86號)界定的10類高值醫用耗材(見附件)。
? 五、采購方式
醫療機構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必須通過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采購。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生產企業將擬銷售的高值醫用耗材產品直接掛網。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進行報價議價,成交價等相關交易信息須在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中填報。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的醫療機構負責對企業及產品資質進行審核。
? 六、采購周期
? 本次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暫時不設定采購周期。遇相關政策調整,按有關規定執行。
? 七、高值醫用耗材的配送
? 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的配送工作可以由掛網生產企業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配送企業進行配送。
? 八、高值醫用耗材合同簽訂與結算
? 公立醫療機構及時與高值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含全國總代理商)簽訂購銷合同,并按照購銷合同及時與掛網高值醫用耗材供貨企業結算貨款。
? 九、責任與處罰
??(一)醫療機構的責任
? 1、按照申報材料要求,認真審核高值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提交的企業資質和產品資料。
??2、按照高值醫用耗材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驗收、儲存等工作。
? 3、通過集中采購平臺下達采購訂單,及時與供貨企業結算貨款。
(二)供貨企業的責任
1、按照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中醫療機構下達采購訂單及時供貨,滿足醫療機構的臨床使用需求。
2、企業及產品資質等信息變更后,企業向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由醫療機構審核合格后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省藥品采購中心辦理備案手續。
? (三)各方當事人違規行為處罰
? 1、醫療機構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
?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監督委員會進行查處。
? (1)不通過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采購的;
? (2)不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貨款的;
? (3)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2、生產、經營企業的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
? 生產、經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查處。視情節輕重給予掛網警告或列入“不良記錄”。列入“不良記錄”的企業,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集中采購管理機構不得接受其任何產品集中采購申請,全省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其產品,原簽訂的購銷合同終止。
? (1)在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
? (2)不按規定簽訂購銷合同,不供貨、不足量供貨、不及時供貨或僅對部分醫療機構供貨的;
? (3)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規定的高值醫用耗材的;
? (4)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十、監督管理
? (一)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全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執行情況,協調和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 (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高值醫用耗材價格執行情況,防止價格異常波動;
? (三)省人事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研究完善高值醫用耗材醫保支付,保障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醫保費用及時支付;
? (四)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高值醫用耗材質量的監督檢查;
? (五)其他部門按相應的職責開展工作。
? 十一、工作要求
? (一)省、市(州)、縣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分工負責,加強對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加強政策解讀和社會宣傳,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
? (二)省、市(州)、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定期考核。
? (三)省、市(州)、縣相關部門加強高值醫用耗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實時監控購銷行為,并對購銷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履行職責。
? 十二、其他
? (一)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研究、決定、處理。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 (二)青海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所有公告、信息通過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http://www.qhwst.gov.cn/ypzb)發布。青海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公告同時也在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網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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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醫用耗材采購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