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4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醫保分局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壓緊壓實醫療機構采購主體責任,指導醫療機構按照協議有計劃地實施采購,加強對中選產品采購情況的監測,掌握使用進度,督促醫療機構按時保量完成協議采購工作;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解決上報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本次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5月3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2年。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請相關醫療機構在執行日前做好有關品種的備貨和銜接工作。
??三、各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并根據采購協議約定,在采購周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詳見省局文件附件3、4)。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按《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省組織藥品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產品預付醫?;鸱绞降耐ㄖ罚ㄉ轻t?!?022〕101號)要求,市醫保中心已于2024年1月將2024年度國家(省)集采預付醫保基金撥付到位,醫療機構應按要求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執行期間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屬地醫保部門反饋。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4號)
http://hsa.gd.gov.cn/zwgk/zcfg/ylbz/content/post_4418027.html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