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勝利油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決策部署,推動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在我省順利落地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時間及采購周期
2024年8月26日起,全省參加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協議期滿接續采購的公立醫療機構(含駐魯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按規定執行中選結果。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周期為3年,購銷協議每年一簽,首年協議采購周期為2024年8月20日—2025年8月31日。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三方應及時通過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簽訂購銷協議。
二、產品掛網及采購要求
8月20日前,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協議期滿接續
采購中選產品(以下簡稱: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在招采子系統掛網,中選企業完成配送關系建立工作,供醫療機構采購入庫。各相關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醫療機構應從臨床合理使用出發,優先采購質優價宜的中選產品。非中選產品掛網、醫保支付、醫保直接結算、供應和使用監管等政策措施按照《關于執行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結果的通知》(魯醫保發〔2022〕9號)執行。
各地要深刻認識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強化中選企業履約情況監測,確保取得實效。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密切監測輿情,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集采工作有序推進。執行中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