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省屬醫療機構,駐遼軍隊醫療機構,各有關中選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文件(GH-HD2022-2)》和遼寧省《2022年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遼市醫保〔2022〕6號)相關要求,現就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和遼寧省醫療機構聯盟輸液器、預充器導管3類耗材集采中選結果第二年協議期執行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執行時間:
冠脈支架類第二年協議期為2024年01月10日零時一2025年01月09日24時;輸液器和預充器導管第二年協議期為2023年10月15日零時一2024年10月14日24時
二、確認協議采購量
各市醫療保局,各相關醫療機構,各相關中選企業于2024年01月03日9時前,通過本單位賬號密碼登錄遼寧省集中采購平臺在“帶量采購管理”菜單中進行查看,并完成第二協議期采購量的確認工作。
三、簽訂采購協議
各市醫療保障局組織本市轄區內各醫療機構與中選產品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于2024年1月9日前做好《遼寧省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協議》的簽訂或補簽工作。如需變更配送企業的,由中選生產企業發起,并與各市醫療保障局溝通報備后,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配送關系變更操作。
四、及時劃撥預付金
各市醫療保障局于2024年1月9日前做好第二年協議期內醫保基金預付金的測算和劃撥工作。
五、相關要求
(一)各市醫療保障局要高度重視冠脈支架和輸液器等3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第二年協議期執行工作,為高質量完成3類耗材第二年協議期協議量打好基礎。
(二)在第二協議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中選企業要落實中選產品的質量、供應、配送主體責任,做到足額、及時供貨。
附件:
1.冠脈支架第二協議采購周期中選產品采購協議量明細表
2.輸液器和預充器導管第二協議采購周期中選產品采購協議量明細表
遼寧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