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醫保〔2023〕75號
各市、縣、自治縣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省醫保服務中心,各有關省屬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按照國家醫保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以及《關于做好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3〕39號)相關要求,根據《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相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省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省內已填報口腔種植體系統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品種范圍。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為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附件1)。
(三)協議采購量。首年協議采購量為已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在國家耗材聯采辦平臺確認的協議采購量(附件2)。
二、采購周期
本次口腔種植體集中帶量采購周期從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周期為3年。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醫療機構參考上年度臨床實際使用情況、企業供應等因素,原則上按不低于前一年整體實際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在國家耗材聯采辦平臺內填報。
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口腔種植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相關采購主體做好有關品種備貨工作。
三、掛網要求
采購平臺應及時按照聯采辦推送的口腔種植體系統中選價格掛網,非中選產品掛網價格不得高于全國各省級現執行掛網價中的最低價。
掛網時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省藥品耗材招采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采購主體、中選品種生產企業、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品種。
四、規范中選產品使用
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的采購、進院和使用環節,通過采購平臺做好網上采購工作,按采購文件要求做好中選產品采購量統計。在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完成的前提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產品,非中選產品采購量不得高于中選產品。
醫療機構在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系統時,可在同一中選產品系統內根據臨床需要選擇不同規格、型號的部件組套使用。種植體和修復基臺按協議采購量執行采購,配件不計入協議采購量。配件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使用,如需使用,則按中選產品系統內該部件的中選價格采購。醫療機構使用非專用的動力工具費用、配件工具產生的清洗消毒等相關費用,按規定由醫療機構承擔。
五、有關要求
各市縣醫保部門要組織口腔種植醫療機構在明顯區域公布口腔種植醫療服務調控目標、種植體中選價格和咨詢電話,方便患者對比。要將致醫療機構和患者的一封信(附件3、4)張貼在醫療機構收費窗口并發放給患者,對不接受全流程價格調控的醫療機構,要使用一定警示標識等方式提示價格風險。要公開投訴舉報渠道,接受患者監督。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