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48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10月份企業申報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予以公示(見附件1)。
一、公示時間:2021年11月30日-12月4日
二、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相關生產企業請登錄省醫藥采購平臺-“招標平臺”-“耗材試劑招標系統”,打開“質疑材料管理”模塊,點擊“產品質疑”,進行質疑材料上傳。
三、符合申報條件且經公示無異議的產品,相關生產企業登錄省醫藥采購平臺-“招標平臺”-“耗材試劑招標系統”,打開“企業產品維護”菜單,點擊“已添加產品”模塊,維護相關資質材料。本次公示的企業和產品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維護,逾期未維護信息的,將取消其掛網資格。具體維護方式詳見醫藥采購平臺“操作幫助”欄目。原則上本月底前完成審核。
未進行公示的按照“同品種現行掛網最低價”申報產品,需補充完善同類產品信息,如同品種的價格、產品名稱、企業名稱等信息。
四、本次申報的大部分產品不屬于“按照企業申報”的情況,企業未提交任何證明材料或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完整、不充分(見附件2),特對涉及的企業提出警告,如出現再次故意虛假申報的,一經核實,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失信評級處理。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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