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孝感市關于規格、型號不能自行填寫的幾點說明
?????? 我們認為,招標的意義就在于把同類型的產品放在一起競爭,為醫療機構選取質量優秀、價格合理的醫用耗材。而要實現這種競爭,就必須將產品置于相同的條件下,也就是要有統一的規格和型號。如果規格型號由投標人自己填寫,就必然會造成:即使是一樣的產品,因為投標人填寫規格型號方式的不同,使軟件系統誤判成多條不一樣的信息。例如:同一個產品,在填寫規格型號時,有些投標人把長度寫在前面,重量寫在后面;而另一人投標人會把重量與在前面,長度寫在后面;再例如,同一個產品的規格單位,有的投標人寫成cm,而有的投標人與在CM,甚至cM。更有些投標人,填寫的規格型號為自己廠家所獨有。以上種種情況,都會造成軟件系統誤判為多條不同的信息,而不能將其放在一起進行競爭對比。因此,我們制作的招標目錄中,規格型號都是固定的,只允許投標人進行選擇。
任何醫用耗材招標,都不可能窮盡所有的目錄、規格和型號。一般來講,各個地區的招標,應該是針對本地區醫療機構的實際需求情況,有選擇地選取通用的、常用的、使用量大的耗材品種及規格型號進行招標。因此,投標人只能在我們規定的招標品種和規格型號中,選取本公司符合條件的產品進行投標,而不能希望自己公司的所有產品都能進行投標。
在招標結束后,對于不在招標范圍內的產品、規格和型號,如果有醫院確實需要使用,可以通過非中標產品備案采購的方式與醫院簽約。具體的方式方法將在招標結束后、簽約開始時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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