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北京地區采購期內相關事宜的通知
京醫藥招字[2008]016號
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各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地落實2008年度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以下簡稱衛生部項目),進一步規范采購期內工作程序。根據北京地區實際工作需要,結合北京市醫療機構2007年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以下簡稱北京項目)的有關規定,經北京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小組組長單位研究確定,現將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北京地區采購期內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鑒于醫療機構作為衛生部項目的采購人需要與多家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為了高效率工作及減輕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的負擔,繼續委托北京項目的代理機構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成交供應商進行衛生部項目北京地區的合同簽訂及其他采購期內的相關服務工作。請參加衛生部項目的北京市醫療機構參照2007年北京項目方式做好與代理機構的委托協議簽訂工作。
二、根據《北京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08年度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目錄的通知》(京衛藥械字〔2008〕73號)的要求,同一成交候選品種在北京地區的配送商不得超過7家。請成交供應商將在衛生部項目中成交的品種情況及配送商的配送方案報代理機構。具體要求見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站。
三、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期內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08年度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目錄的通知》(京衛藥械字〔2008〕73號)的要求及北京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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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