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北京醫用耗材關于拒絕重復投標品種及試字號品種投標的通知
各醫用耗材生產和經營企業:
根據招標文件第1.3.2(3)的規定,截止2005年6月10日17時,仍為重復投標的品種將被拒絕投標。
附招標文件規定:“本次招標采購中,同一生產廠家的同一醫用耗材產品只能由生產企業或其合法授權的經營企業進行投標,即對于同一醫用耗材,若生產企業直接投標,就不能再委托醫用耗材經營企業投標;若生產企業不直接投標,則可委托一家經營企業投標。凡有悖于此項規定的投標人,均將被拒絕投標。
對于同一進口產品,招標人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者經營企業投標。凡有悖于此項規定的投標人,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又根據北京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心關于“試字號醫用耗材不納入本次集中采購目錄”的通知,試字號醫用耗材將被拒絕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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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