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有關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報送高值醫用耗材采購需求清單工作的通知》(豫藥聯辦〔2018〕7號),部分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衛生計生委,省直醫療機構申報了醫用耗材采購需求清單。經匯總審核,現將屬于《河南省高值醫用耗材掛網采購目錄》,但未在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掛網的產品,進行增補掛網,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生產企業用戶名
增補產品中新增加的生產企業(見附件)可以按照《關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試劑)生產經營企業注冊采取網上辦理的通知》(豫公共資源〔2019〕26號),參考“操作幫助”欄目中的《河南省醫藥采購平臺生產、經營企業網上注冊操作手冊》在網上辦理企業注冊。已經注冊過用戶名的生產企業原用戶名不變,無需重新注冊。
二、查看增補產品信息
生產企業登陸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系統,在“招標平臺”中,輸入用戶名和密碼或使用CA進入(選擇“河南省高值醫用耗材目錄”)“耗材和試劑招標系統”,查看增補產品信息。
三、網上維護企業和產品信息
新注冊用戶名的生產企業,須在網上維護企業信息,具體維護方式詳見醫藥采購平臺“操作幫助”欄目中的“企業信息維護指導手冊”。
增補產品須在網上維護產品信息,具體維護方式詳見醫藥采購平臺“操作幫助”欄目中的“產品信息維護指導手冊”。
本次新增的企業和產品須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維護,逾期未維護信息的,將取消其掛網資格。
四、資質審核
符合掛網要求且按時完成信息維護的企業和產品,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五、確認配送關系
增補產品可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也可由生產企業委托有配送能力的經營企業進行配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通過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完成配送關系確認(操作步驟查詢“操作幫助”)。未完成配送關系確認的,不能進行網上采購。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的通知》(豫衛藥政〔2018〕5號),各采購聯合體應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高值醫用耗材信息庫中選取產品,開展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并及時將議價(或競價)結果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各醫療機構應通過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發布網上采購訂單,按照規定進行網上采購。企業要及時響應網上采購訂單,及時保質保量供貨。醫療機構驗收產品后,要通過采購平臺及時辦理網上入庫,完成網上采購工作。
附件:
新增生產企業名單.xls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