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高值醫用耗材動態調整工作的函》(陜醫保函〔2019〕145號)和《關于高值醫用耗材產品價格有關問題的復函》相關規定,企業應在其產品新的“全國最低價”正式執行1個月內,向我省采購平臺申報調整相關產品價格,對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一經查實,撤銷相關產品掛網資格。
現對2021年6月11日公示的銳適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萬潔天元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愛康宜誠醫療器材有限公司的4條未按要求調整相關價格的產品,予以撤銷掛網處理。
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