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勝利油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為切實做好山東省第二批(魯晉冀豫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地執行時間
2022年5月30日起,全省參加山東省第二批(魯晉冀豫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公立醫療機構(含駐魯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執行相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面向患者銷售中選產品。5月24日前,中選產品在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完成掛網,各相關中選企業和醫療機構完成配送關系建立。5月27日前,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三方通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完成購銷協議簽訂工作。采購周期為2年,購銷協議每年一簽。
二、落實約定用量
嚴格落實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中選產品配送企業要求,醫療機構要按照自主填報的品種和需求,確保中選產品進入醫院并按約定采購量采購。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協議采購量完成后,醫療機構應從臨床合理使用出發,優先采購質優價宜的中選產品。
三、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中選產品以中選價為支付標準,按統籌地區醫保政策規定支付。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未中選產品,各市可統籌考慮掛網價與中選價,通過調整個人首先自付比例、報銷比例或醫保支付標準高限等方式,引導患者使用中選產品。
四、落實結余留用政策
參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有關做法,落實相關醫用耗材集采結余留用政策,經考核后按不高于50%的比例由醫療機構結余留用,引導醫療機構使用中選產品。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區,首年不調整相應DRG/DIP組的權重分值。各項激勵要做好銜接,避免重復。
五、強化貨款結算和履約情況監測
將中選產品貨款納入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范圍,降低企業交易成本。中選企業是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各市醫保部門要督導中選企業與配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供需雙方對接,密切監測中選產品的采購、配送情況,保障臨床使用。
六、加強組織領導,督導工作落實
各市醫保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主動加強與其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醫保政策、供應保障、質量監管、信用評價等各環節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增強各方對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認同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工作推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有效防范、迅速應對、及時解決,確保政策平穩落地。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