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醫療機構,各生產、配送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確保省際聯盟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平穩落地,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精神和內蒙古省際聯盟冠脈導引導絲聯采辦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執行時間
(一)實施范圍:兵地范圍內所有報送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非公立定點醫療機構。
(二)執行時間:2024年2月1日零時起。
二、采購品種和續簽協議量
(一)采購品種:冠脈導引導絲(詳見附件)。
(二)續簽協議量:續簽協議量以各醫療機構在兵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填報的接續采購量為準。
三、采購周期
本次接續采購周期為1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結束。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或牽頭省份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安排
(一)配送關系建立:中選生產企業在1月25日前,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作為主要配送企業配送中選品種,為保證供應還應選定備選配送企業,按時在兵地醫藥招采系統集中帶量采購項目中完成配送關系建立工作。
(二)更新院內目錄:醫療機構及時更新院內目錄,自2024年2月1日起執行新的中選價格,生產配送企業應提前與醫療機構協商價格調整相關事宜。
(三)三方協議簽訂:醫療機構從建立關系的配送企業中分別確定1家主配企業和備選企業,及時發起主協議、備選協議的簽訂,簽訂時間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要及時響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三方協議的簽訂。
五、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
(一)落實約定采購量、規范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行為。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應按照相關要求,通過兵地醫藥招采系統進行線上采購交易,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貨入庫,上傳采購信息,并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按要求完成約定采購量,完成約定采購量后,可結合臨床需求,優先采購使用排名靠前、降幅較大的其他中選品種。
(二)保障中選產品供應。中選企業作為供應保障第一責任人,應提前做好相關產品的生產與備貨,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可靠,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滿足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需求。對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推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醫療機構在主配企業未按時供應中選產品超過 7天時,可自主啟用備選企業進行供貨。
(三)強化執行情況監測。各地、各師市醫保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的監督監測,將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配備使用情況、約定采購量完成情況、三方協議簽訂率、按時回款率等納入監督考核范圍,考核評價結果將作為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比例和醫保總額控制指標制定的重要依據。將中選產品供應、配送情況納入執行監測范圍,對于配送異常產品將視情節,采取約談、對外通報、納入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行為等措施予以處理,進一步加強履約情況監測。各地、各師市醫保部門要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對斷供等供應異常企業開展約談函詢,對拒不整改企業記錄失信行為,并對外發布,進一步加大供應保障約束力度。
六、聯系方式
自治區:0991—8805076、0991—8805080(業務)、
15026004560(技術服務)
自治區釘釘群:25930042698(醫用耗材企業)
兵團:0991—4607077、0991—4607069
兵團QQ交流群:812394496(耗材生產企業)、
195814637(配送企業)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兵團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