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相關醫藥企業: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等文件要求,推進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建設,促進醫藥企業按照公平、合理和誠實信用、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醫藥價格。
為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湖北省醫療保障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建立并實施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意見》(鄂醫保發〔2020〕97號),要求依托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系統集成守信承諾、信用評級、分級處置、信用修復等機制,實行醫藥企業主動承諾制管理。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月7日發布《關于企業在藥械企業誠信庫及考評系統上傳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通知》并開通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信用承諾書)上傳功能。
按相關文件要求,2021年6月1日起平臺對仍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進行撤網處理。但因持續有企業提出恢復掛網訴求,省平臺目前依舊執行過渡期政策,未進行撤網處理。在國家醫保局的再三要求下,省平臺擬于9月30日停止過渡期管理,對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企業進行撤網處理,兩年內不允許在平臺開展交易活動。
為了避免被撤網處理,請尚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企業盡快在省平臺上完成上傳,并申請企業和產品解禁。
聯系人:王森蕙
電 ?話:027-87266922、1302630100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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