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醫保函〔2021〕92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勝利油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決策部署,積極主動發揮醫療保障部門作用,推動京津冀“3+N”聯盟冠脈藥物球囊帶量聯動采購結果在我省順利落地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5日起,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執行京津冀“3+N”聯盟冠脈藥物球囊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采購工作。相關醫療機構、中選冠脈藥物球囊生產企業、中選冠脈藥物球囊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通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簽訂冠脈藥物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品種購銷三方協議。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省醫保局下發各相關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明細至各市,各市于2022年1月7日前逐級分解到轄區內醫療機構。
二、落實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實施方案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41號),將中選冠脈藥物球囊貨款及時納入直接結算范圍。
三、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醫保支付、質量和供應監管、醫保資金結余留用等政策措施,參照《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執行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結果的通知》(魯醫保發〔2020〕85號)執行。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