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衛藥政發〔2016〕29號
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局(委)、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韓城市衛生計生局、神木縣、府谷縣衛生局,委直委管各單位,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
??? 為規范全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責任,保障配送質量,根據《陜西省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要求,制定了《陜西省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配送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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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衛生計生委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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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配送工作管理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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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 第一條為規范全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配送工作,根據《陜西省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
??? 第二條按照“一個平臺、公開透明、陽光操作、規范運行、動態調整、強化監管”的基本原則,開展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配送工作。
??? 第三條參與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配送工作的生產、配送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各方當事人,適用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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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 第四條省衛生計生委作為牽頭部門,協調財政、人社、藥監、物價、工商等部門,依托省藥品“三統一”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機構職責,協調并督促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配送相關工作。
??? 第五條陜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以下簡稱“省采購中心”),主要職責是提供采購、配送和結算等平臺服務,開展價格監測和統計分析,受理業務咨詢及處理相關申訴投訴等。
??? 第六條各市、縣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陽光配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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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配送企業網上注冊
??? 第七條為陜西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配送醫用耗材的企業,均須在省藥械集中采購網上注冊。具體注冊時間、程序以及資質要求以陜西省藥械集中采購網通知的要求為準。
??? 第八條省采購中心對申報資質材料完備的配送企業予以掛網;配送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注冊的,不能參與陜西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配送工作。
??? 第九條配送企業對所提供的資質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所提供資質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實的,經省采購中心查證,省衛生計生委取消其注冊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接受其注冊申請。配送企業資質材料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全程接受申訴投訴。
??? 第十條配送企業網上注冊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季度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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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配送關系確立
??? 第十一條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是醫用耗材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確保產品質量和供應保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理順流通環節,實現產品質量全程可追溯。
??? 第十二條生產企業可將醫用耗材直接配送到醫療衛生機構,也可委托經過平臺注冊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配送。
??? 第十三條生產企業、配送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三方協商,簽訂配送合同,確定配送關系,全面實行網上配送。
??? 鼓勵有條件的配送企業探索醫用耗材集約化、規模化、信息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管理模式,采用互聯網+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產品資質智能化管理、訂單自動分發、貨款在線結算等功能,降低醫用耗材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產品質量,節約社會資源。
??? 第十四條配送關系以合同形式確立后,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確因配送企業倒閉、欠款、服務能力、授權合同到期或法律糾紛等原因,經醫療衛生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三方協商一致或法律糾紛解除后方可更換配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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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配送管理
??? 第十五條配送企業應承諾按成交價格及相關代理配送要求,為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配送服務。
??? 第十六條配送企業必須保證充足的貨源,具有滿足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論醫療衛生機構路程遠近及采購數量和金額多少,均應按合同或協議組織貨源,履行配送義務。
??? 第十七條配送企業應嚴格按照醫用耗材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切實加強對醫用耗材進貨、驗收、儲存、出庫、運輸等環節的管理;對需要冷鏈運輸和儲存的醫用耗材,其配送全過程要實施嚴格監管,確保落實全程冷鏈。
??? 第十八條配送企業所配送的醫用耗材的名稱、材質、規格、型號、注冊證號等須與省藥械集中采購網公布的掛網信息完全一致。醫療衛生機構須對配送產品的相關資質和信息文件進行查驗。
??? 第十九條配送企業應建立快速、高效的配送機制,做到快捷、安全的配送服務,滿足醫療衛生機構的臨床需要,醫用耗材配送到位率達到100%。急救醫用耗材4小時內送到,節假日照常配送;其它醫用耗材24小時內送達,最長不超過48小時。
??? 第二十條醫用耗材因質量問題必須無條件召回,所引發的各種賠償責任(如醫療糾紛)由配送企業負責協調解決。
??? 第二十一條除非醫療衛生機構對有效期另有要求,配送的醫用耗材的剩余有效期原則上占醫用耗材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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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配送監管
??? 第二十二條配送企業所配送醫用耗材產品、價格、數量、生產廠家等信息必須公開,陽光、透明,杜絕從平臺外采購配送醫用耗材。
??? 第二十三條在配送周期內,對配送企業實行全程監管,建立配送動態監管和考核機制,以考促管,逐步形成配送工作良性競爭格局。
??? 第二十四條禁止生產和配送企業以任何名義給予采購醫用耗材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采購人員、醫(護、技)師等有關人員以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 第二十五條按照《陜西省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和《陜西省藥品集中采購入圍企業管理辦法》,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建立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和生產、配送企業不良采購記錄動態管理制度,強化生產和配送企業信譽管理。
??? 第二十六條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的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將嚴格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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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則
???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6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