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
包衛計委辦發 [2016] 63號
各旗縣區衛計局,稀土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委直屬各醫院,各大廠礦企業醫院,包醫第一、第二附屬醫院:
??? 目前,我市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備案和配送關系審核工作已結束,請各單位立即啟動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以保證臨床使用需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維護醫療衛生機構基本信息
登錄平臺首先完善本單位的基本信息,尤其是醫用耗材采購科室負責人有變動的醫療衛生機構,及時維護聯系人姓名、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內容。
二、完成網上勾選目錄
各醫療衛生機構依據自治區醫藥采購網公布的《內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掛網產品目錄》,結合臨床實際使用需求,遴選本機構第二批醫用耗材使用目錄,并完成網上勾選目錄工作。
三、設置配送企業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為本單位遴選的采購產品選擇配送企業,選擇配送企業時,只能在掛網生產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中選擇一家作為該產品的配送企業,每個產品在一家醫療衛生機構只能有一個配送企業,設置配送企業時要慎重選擇。
四、合理議定采購價格
各醫療衛生機構可參照生產企業自主報價、各省中標價、區內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歷史采購價等信息,落實“帶量采購、量價掛鉤”,與掛網企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議定成交價格,原則上不得高于本醫療衛生機構歷史采購價格。
五、其他要求
(一)盡快完成未掛網相關產品的清庫工作,加快新交易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采購等工作。網上具體操作方法見2015年內蒙古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醫療機構操作手冊(自治區醫藥采購網操作幫助專區下載)。
(二)旗縣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需與第二批陽光采購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并按要求在市藥采中心備案。
(三)各醫療衛生機構與發生購銷行為的配送企業簽訂廉潔購銷合同,只需簽訂一次,一式三份,醫療衛生機構紀檢部門留存一份,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采購部門留存一份,配送企業留存一份;未單獨設立紀檢部門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上報所轄旗縣區的衛生計生部門紀檢留存。市衛計委將不定期進行抽查和巡視。
包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
?????????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