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醫療器械)總代企業新增必填項目的通知
各醫療器械總代企業:
??? 為進一步做好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醫療器械)的推進工作,完善企業資證收集,優化系統功能,信息系統新增了總代企業填報自身“授權證明”的功能,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一、尚未在信息系統中注冊的總代企業
總代企業需在信息系統中上傳作為總代企業的“授權證明”,如企業在注冊時選擇企業注冊類型為“總代企業”,填寫完注冊信息點擊“下一步”進入上傳證書界面時,作為總代企業的“授權證明”是必需上傳的證書之一,請按“授權證明”及系統提示如實填寫信息。
二、已在信息系統中注冊并已審核通過的總代企業
已在信息系統中注冊并已審核通過的總代企業請在“企業信息維護”中點擊“企業證書維護申請”進入證書維護界面,點擊“新增證書維護申請”上傳作為總代企業的“授權證明”,等待審核通過即可。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