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我市參加的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首年采購協議期已于2024年4月19日結束,根據口腔種植體省際聯盟集采辦公室《關于做好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個采購年度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有關工作要求和精神,現組織相關醫療機構開展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
參加上一年度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中選企業、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中選產品配送企業。
二、開展范圍
上一年度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
三、第二采購周期和協議采購基本要求
(一)第二年協議期為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二)以本醫療機構上一年度協議采購量續簽第二年協議,如醫療機構因特殊原因需減少采購量,須向屬地醫保部門書面說明理由及減少的采購量,原則上不低于同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區醫保部門應從嚴把關,及時上報市級醫保部門。
(三)2024年4月 20日后已采購使用的中選產品計入第二年協議期,各醫療機構8月23 日起可登錄" 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網址https: //fw ybi. beiii ng.gov.cn/hal I 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 招采子系統" ) 查看第二年協議期協議量和已完成協議量等。
四、確認時間及方式
2024年 8 月 23 日起, 請各相關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 通過招采子系統完成配送關系確認和三方協議續簽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各區醫療保障部門要落實種植體系統集采結果執行的監管責任,主動開展監測分析,及時掌握中選產品實際采購執行情況,對采購完成進度滯后和不能完成采購協議量的醫療機構,要及時督促按規定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協議完成采購工作。
(二)各區醫療保障部門應督促中選企業落實供應保障的主體責任,指導中選企業按照協議向醫療機構供應中選產品,保障臨床使用。對不履行協議的企業,應通過函詢、約談等方式,督促其按協議履約。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