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藥機構、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做好醫藥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川藥招〔2021〕66號)、《關于做好近期藥械產品分類采購申報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川藥招〔2021〕112號)及《關于公示醫用耗材申報企業變更境外生產企業信息的通知》(川藥招〔2023〕39號)等文件要求,省藥招中心按程序對醫用耗材申報企業提交境外生產企業變更的申請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信息的質疑投訴,現對公示無異議的境外生產企業信息予以公布執行(詳見附件)。
附件:境外生產企業信息變更公布執行列表(請登錄系統—基礎信息模塊—通知公告處查看)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