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文件》(GH-HD2022-2),以及廣東省和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工作要求,為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下稱國采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三個協議期有關準備工作,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下稱深圳陽光平臺)將開展配送關系設置、三方合同簽訂和相關產品調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配送關系設置工作
請新增中選產品相關企業以及需要變更產品配送關系的企業于2025年1月17日前至深圳陽光平臺交易結算模塊與配送企業簽訂配送協議并確認產品配送關系,協議類型選擇“國采冠脈支架接續”。
二、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根據深圳陽光平臺三方合同簽訂工作流程,企業在配送關系設置的同時完成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雙方合同簽署,各公立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有協議采購量產品的勾選、采購信息確認以及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三、相關產品調價
深圳陽光平臺將于2025年1月23日對非中選載藥合金支架或不銹鋼支架進行調價,企業可登錄深圳陽光平臺交易結算模塊【價格相關信息公示-價格聯動公示】處查看相關價格信息。
企業對產品調價有異議的,應在2025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期間在申投訴模塊進行申訴,申訴類型選擇“采購交易”,情況說明需統一填寫【冠脈支架相關產品規范掛網】+具體情況說明,未按要求進行申訴的,深圳陽光平臺將不予受理,未在申訴期內進行申訴的,深圳陽光平臺將如期對相關產品進行調價。
企業因不接受調價而申請撤網的,應于2025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期間在交易結算模塊“【掛網目錄-產品撤網申請】處申請撤網。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國采冠脈支架接續采購周期從2023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第三個協議期從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生產企業是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配送企業供應產品,配送企業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醫療機構供貨。請各中選企業加強生產安排,協同配送企業做好供應保障。
(三)中選品種的配送企業應由生產企業合理選擇,并覆蓋深圳陽光平臺所有有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配送協議簽訂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請仍未辦理的企業盡快辦理,辦理方法詳見《關于深圳市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平臺啟用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通知》(https://ne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098334)。
(四)生產企業對其產品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對于價格聯動公示中未列明但屬于非中選載藥合金支架或不銹鋼支架的產品,應以不高于2850元/個的價格掛網,企業可至系統內【基礎庫-產品管理-產品信息變更】處申請變更價格。
(五)【價格相關信息公示-價格聯動公示】、【掛網目錄-產品撤網申請】為系統新功能,企業需使用機構賬號和部門賬號逐級賦權限至用戶賬號方可查看。
五、咨詢答疑方式
(一)電話咨詢
咨詢答疑聯系電話:0755-36568999-4。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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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