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現對我省執行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接續采購三方協議簽訂工作要求如下:
一、中選品種及三方簽約協議采購量
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執行。產品信息由平臺導入,企業無需申報,導入時間為2024年11月9日。
二、協議簽訂
協議三方于2024年11月24日前完成協議簽訂(協議模板詳見附件3),將已簽訂的協議掃描件上傳至醫保子系統并三方確認(因系統功能尚未完善,上傳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協議簽訂時間作為執行集采政策情況的考核依據之一。
三、確定配送關系
在交易系統確定的配送關系與三方協議配送關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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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