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醫療機構、各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配送企業:
根據《關于完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內藥采辦字〔2017〕8號)、《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和《關于開展滿洲里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的通知》,對申請參與我市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報名的配送企業,進行了相關材料的報備核驗?,F將結果予以公示,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內容
滿洲里市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核驗結果公示表(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公示事宜
企業如對公示內容中核驗結果有異議的,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實名提供真實有效、齊全的證據和佐證資料,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受理部門將認真調查核實并負有保密義務。無證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時間:公示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址:滿洲里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與招標采購科。
投訴電話:(0470)6258707?
滿洲里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