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藥械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四川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要求和《四川省醫藥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川醫保規〔2021〕10號)、《關于做好醫藥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川藥招〔2021〕66號)相關規定,近期,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省藥招中心)對醫用耗材重復申報違規行為和醫療機構、申報企業對部分已掛網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質疑信息進行核實,經企業澄清、確認等程序,現已完成第九批的核查工作,現將本次處理結果通知如下:
一、高值、低值醫用耗材產品核查處理結果
對因瞞報外省價核查屬實經企業確認按核實后外省低價下浮10%作為最新掛網價的1條高值、低值醫用耗材產品予以下調我省最高參考價,醫院可進入系統查看更新后的我省最高參考價;對遞交撤網申請的13條高值、低值醫用耗材產品取消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不再接受該產品的掛網申請(詳見附件1)。
對重復申報有價差的30條產品和重復申報無價差的5條產品,共計35條產品取消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不再接受該產品的掛網申請(詳見附件1)。
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核查處理結果
對因未如實貫標對碼漲價核查屬實經企業確認按原陽光采購平臺歷史最低采購價下浮10%作為最新掛網價的1條產品予以下調我省最高參考價(詳見附件2),醫院可進入系統查看更新后的我省最高參考價。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