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2024年4月30日發布的《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GH-HD2024-1),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依照規定的程序確定了中選結果。按照《關于本市做好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有關接續工作的通知》(滬醫保價采發〔2024〕21號)要求,現將本市執行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集中帶量采購相關產品的使用工作
(一)本次集采相關產品信息已于2024年9月24日發布,2024年10月10日生效執行??赏ㄟ^門戶網站(www.smpaa.cn)登錄國家醫保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入“醫藥管理-公告管理-公告信息查詢”模塊進行查詢。請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自行下載,做好信息維護工作,并提前完成已使用人工關節類產品的議價采購及發票驗收。
(二)自本次中選結果執行日起3年為一個采購周期,每年簽訂采購協議。若在采購周期內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的,超過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采購,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推送的人工關節集采接續采購目錄,初次置換人工關節(包含全髖、全膝、半髖、單髁)按產品系統采購,翻修用人工關節按產品部件采購。
(四)醫療機構應按中選價采購中選產品,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二次議價”。在保證中選產品用量的前提下可繼續采購其他人工關節類產品,其中集采范圍內非中選產品系統價格提醒高線按產品系統類別分別調整為髖關節產品系統:6501元(合金-聚乙烯類)、7828元(陶瓷-聚乙烯類)、8785元(陶瓷-陶瓷類);膝關節產品系統:5977元。集采范圍外產品(半髖、單髁產品系統和翻修用人工關節產品部件)繼續按本市現行議價采購規則執行。
(五)在本輪采購周期執行過程中,如醫療機構采購超出價格提醒高線的人工關節類產品時,系統將推送提示信息,且該類產品采購情況將納入重點監控。
(六)醫療機構在使用本次人工關節集采中選產品系統時,按實際需求決定是否使用髖臼螺釘或髕骨假體配件,如需使用則按中選產品系統內該部件的中選價格采購。
二、加強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采購管理
(一)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結果執行三個月后可通過系統查詢模塊對中選產品采購情況進行查詢。必要時市藥事所將對執行情況不理想的醫療機構進行提示或約談。
(二)醫療機構應通過系統采購中選及其他人工關節類產品,及時驗收確認產品發票、向終端供貨企業支付貨款,回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使用耗材之日起的次月底。系統將依據已驗收確認的發票信息統計中選產品的采購情況。
三、其他
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相關文件,以及簽訂的購銷協議規定執行。醫療機構在采購和使用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的過程中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四、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0日起生效執行。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