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醫療保障局、定點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機制,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辦發〔2015〕7號文件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5〕47號)、省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魯衛藥政發〔2014〕2號)和《山東省醫保局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聯合采購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2019〕46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成立青島市公立醫療機構藥械采購聯合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健全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機制,發揮集中批量采購市場規模優勢,促進藥品和醫用耗材合理定價,提升供應配送約束力, 保障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縮小同一城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價格差異,減少患者就醫負擔。
二、采購范圍
藥品:屬于省集中掛網采購范圍,且已在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的藥品,方可納入青島市公立醫院聯合采購議價范圍。按照采購分類的要求,主要包括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和常用低價藥等。
醫用材料:臨床用量大、價格差異大、群眾密切關注的醫用耗材。
具體品種范圍以公布名單為準。
三、遵循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增加聯合采購工作的透明度,對采購過程和臨床使用加強監管,禁止各種非法促銷行為和不公平競爭。
(二)質量療效優先和價格合理相統一的原則。按照符合臨床需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要求,嚴格質量標準。
(三)讓利于民的原則。通過合理評估實際成本,參考其他省內地級市實際供應價格,科學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限價,遏制虛高價格,切實降低患者的臨床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真正做到讓利于民。
(四)規范采購的原則。嚴格規范采購行為,循序漸進,先易后難,逐步擴大范圍。積極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交易電子化,提高采購效率。
四、組織機構
(一)成立青島市公立醫療機構藥械采購聯合體(以下簡稱采購聯合體),采購聯合體成員單位包括所有參加網上藥械采購的公立醫療機構,申請參加網上藥品采購試點的民營醫藥機構可自愿參加。采購聯合體是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的主體,負責自主開展價格談判、結果確認、簽訂協議,建立采購聯合體成員單位的激勵約束機制和跨市采購聯盟溝通協調等工作。
(二)成立青島市公立醫療機構藥械采購聯合體組委會(籌)(以下簡稱組委會(籌),詳見附件),負責以市為單位藥械聯合采購的決策、組織、實施等工作。組委會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成員單位選派代表組成,負責以市為單位藥械聯合采購具體實施和日常工作,及跨市藥械聯合采購的溝通協調。
五、工作職責
(一)組委會(籌)職責
1.負責全市藥械聯合采購工作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制定藥械聯合采購方案,遴選評審專家,組織實施聯合采購工作,并將采購方案和議價結果報市醫療保障局備案。
3.負責跨市采購聯盟藥械聯合采購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4.對藥械聯合采購過程中出現的重點問題進行研究解決。
(二)采購聯合體成員單位職責
1.嚴格執行采購政策和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藥械集中網上采購相關規定。
2.向組委會建議議價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品種。
3.向組委會推薦相關專家,鼓勵專家積極參與藥械聯合采購工作。
4.嚴格執行聯合體統一成交的議價結果,通過省采購平臺交易。
5.配合做好采購聯合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監督管理。邀請紀委、審計等部門對藥械聯合采購工作實施監督。市醫保局負責藥械聯合采購工作的日常監督。
(二)做好宣傳引導。各醫療機構要向社會做好政策宣傳,堅持正確導向,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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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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