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相關企業:
? ? ?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4號)要求及工作部署,現就做好第四批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采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 ?一、實施范圍
? ? ? ?(一)采購主體。我市已通過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填報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含駐深軍隊醫療機構,下同)。
? ? ? ?(二)品種范圍。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為國家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公布的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
? ? ? ?(三)協議采購量。首年協議采購量為已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3)。
? ? ? ?二、采購周期及協議采購量
? ? ? ?(一)本次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5月3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2年。
? ? ? ?(二)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集采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相關采購主體做好有關品種的備貨工作。
? ? ? ?三、主要任務
? ? ? ?(一)規范產品掛網,組織簽訂合同。我市依托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臺)開展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深圳陽光平臺應及時完成相關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和產品掛網工作,確保中選結果按時落地實施。按照《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3-1)》要求,中選企業未申報的產品和未中選企業的產品均視為非中選產品。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類別中選價掛網的,可視為中選產品;未中選企業的產品按不高于同產品類別最高中選價掛網的,在醫療機構考核時不視為非中選產品。
? ? ? ?深圳陽光平臺掛網時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省招采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采購主體、中選品種生產企業、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品種。
? ? ?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購中選產品,在此基礎上,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耗材產品。
? ? ? ?醫療機構在采購和使用本次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時,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與中選企業結算,按中選價格向患者收費。醫療機構使用非專用的動力工具費用、配套工具產生的清洗消毒相關費用,按規定由醫療機構承擔。
? ? ? ?(三)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確保回款。在相關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保基金將按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機構作為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 ? ? ?四、工作要求
? ? ? ?(一)相關醫療機構應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在深圳陽光平臺完成合同簽訂,及時上報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同時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重點加強對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 ? ? ?(二)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做好相關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協議采購量序時進度,常態化督促相關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