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4號)的要求,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廣州平臺”)現將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落地實施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
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
二、采購周期
本次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5月3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2年。
三、具體安排
(一)中選產品掛網
廣州平臺將于2024年5月31日前將所有中選產品進行掛網。請相關中選企業在商品列表核對中選價格是否正確。如對中選價格等信息有異議,請企業及時通過廣州平臺救濟渠道模塊反饋,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作為附件證明材料。反饋路徑:救濟渠道-咨詢反饋管理-咨詢反饋登記(注:咨詢類別選<咨詢>,咨詢類型選<價格信息>,咨詢對象選<其他>)。
(二)設置配送關系
請所有參與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生產(代理)企業,在交易結算模塊為中選產品設置配送關系(協議類型選擇:國集采人工晶體項目/國集采運動醫學項目)。請中選企業選定的相關配送企業及時登錄廣州平臺操作確認配送關系。
(三)簽訂采購協議
已申報協議量的醫療機構請于2024年5月31日起登錄廣州平臺,與報量中選企業簽訂相關采購合同。未申報協議量的醫療機構可與相關中選企業協商采購中選產品,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廣州平臺簽訂購銷合同,并將采購情況報屬地醫保部門。報送路徑:交易結算-勾選本院產品-維護本院產品-設置配送商-系統自動生成合同-至合同管理合同列表處簽訂合同后生效。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中選企業應以保障供應為原則,與相關報量的醫療機構提前做好溝通,做好備貨、供貨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項目在廣州平臺按期落地實施。
(二)中選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保障中選品種質量。
(三)企業應對提交及填報的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對提交及填報虛假材料的企業,一經查實或經舉報核實,廣州平臺將交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應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各單位在采購過程中如有異議,請通過“救濟渠道”模塊發起咨詢反饋。
(五)企業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撥打電話020-28866405咨詢,也可通過平臺救濟渠道反饋。
特此通知。
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