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全市各公立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湖北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藥采聯辦〔2020〕1號)文件要求,穩妥做好我市醫用耗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確保過渡期間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陽光透明、穩定有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我市各公立醫療機構應合理調整采購計劃,逐步將新購醫用耗材及檢測試劑過渡到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交易采購。過渡截止期限為2020年8月31日。
二、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hbyxjzcg.cn/)將作為全省統一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唯一交易平臺。原咸寧市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http://xianningjy.ylqxzb.com/)將于2020年8月31日關停。
三、各公立醫療機構應通過協商方式妥善處理與供應商簽訂的原供應合同。對于未進入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掛網備案的產品,應及時通知生產企業到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掛網備案,不得線下采購交易。
四、各地各公立醫療機構要認真梳理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制定好應急措施,協調處理好整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平臺過渡工作中遇到的網絡技術問題,可參閱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操作幫助對照解決。
咸寧市藥械集中采購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