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高新區衛健醫保局,東盟-經開區人社局,經開區人社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市醫療救助和醫藥招采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
現將《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骨科脊柱)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3〕4號)轉發給你們,并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貫徹落實。
一、各有關醫療機構要按文件要求,于2023年3月15日前通過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簽訂購銷合同并及時開展采購,在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選價格采購備貨;認真執行相關政策規定,按購銷合同約定與企業及時完成貨款結算工作。
二、各縣(市、區)及開發區醫療保障部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市醫療救助和醫藥招采中心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骨科脊柱)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并按照我區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做好藥品的醫保預付、醫保支付、醫保資金結余留用及線上結算管理、監測等相關工作,積極開展政策宣傳。
附件: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 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骨科脊柱)集中帶量采購和 使用工作的通知
http://ybj.gxzf.gov.cn/xwdt/tzgg/t15965605.shtml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